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公示

来源:双鸭山矿业公司
作者:
发布时间:2026-01-26 10:5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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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,拟申请验收销号。按照《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:

一、 整改问题:全市每年煤矿资源开采产生131万多吨的煤矸石,经综合利用尚有30余万吨煤矸石露天堆存。经过70多年的开采,煤矸石累计存量巨大,全市有近百座矸石山,占用大量土地资源,裸露的煤矸石经风吹雨淋造成扬尘和地下水二次污染,部分矸石山还存在自燃风险。

二、 整改目标:采取综合措施,加快煤矸石综合利用,治理环境污染,消除自燃风险。

三、 整改措施:积极推进龙煤双鸭山矿业公司双阳煤矿塌陷区回填,铁路沿线垫路,集贤煤矿充填开采,新安煤矿、集贤煤矿、东荣三矿塌陷区回填,加大煤矸石的综合利用。

四、 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:龙煤双鸭山矿业公司加大消矸力度,从矸石铺路单一利用途径,逐步拓展利用方式。近几年,双阳煤矿、新安煤矿、集贤煤矿、东荣三矿通过煤矿塌陷区回填、铁路沿线垫路、充填开采、制砖、外销、政府调运、铺路等方式逐步消纳煤矸石。为矸石山建设污染防治设施,其中档杆墙建设4770米,排水沟4919米。

五、 公示时间: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(共10个工作日)

六、 受理部门: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环保部

七、 受理电话:0469-4012584

八、 受理地址: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57号

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,向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环保部反映。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
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

2026年1月22日